关于校园霸凌的6个事实
作者:佚名    编辑:luyj    浏览量:139    更新时间:2023-10-07 13:00:42


近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关注。大同市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及相关工作,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校园欺凌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华东的调查显示,我国的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 32.4%。在全球范围内,平均每 3 个学生便有 1 个曾经遭遇过校园欺凌。一位受害者这样描述自己遭遇欺凌后的感觉:「就像上学路上的每一步都在走向坟墓」。家长、老师总认为「孩子是善良的」「小孩不会说谎」。但事实上,由于前额皮质发育不完全,孩子更可能缺乏共情力、自控力,不能正确评估欺凌行为的后果,变成「纯粹的恶霸」。但是,包括旁观者在内,每一个人都可以为「制止欺凌」做点什么。研究表明,当有旁观者站出来制止欺凌时,50% 的欺凌事件会在 10 秒内结束Hawkins 等,2001)。今天,我们推送一篇关于「校园欺凌」的万字科普。大致包括 6 个方面:

01「校园欺凌」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校园欺凌(bullying)指:在学校管控范围内,发生在力量不均衡的学生之间,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对他人进行故意的持续性侵犯,对受害者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行为。它有 3 个特点:◍ 欺凌是一种不对等行为,欺凌者在身体力量上或地位、权力上高于受害者;◍ 欺凌是反复发生的;◍ 欺凌是一种攻击性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伤害。2020 年,华中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 32.4%,其中身体欺凌发生率为 12.7%,语言欺凌 17.4%,关系欺凌 10.5%,网络欺凌 6.8%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9 年公布的 144 个国家的相关数据显示:全球学生中,平均每 3 个学生便有 1 个遭遇过校园欺凌。有 32% 的学生近一个月内被校园欺凌至少一次。也就是说,假如一个班级有 50 名同学,就有 16 名同学受到过校园欺凌。

02「校园欺凌」的种表现

可能是不和你一起玩,可能是故意推搡,可能是在背后「说坏话」——家长常常在孩子受到身体伤害后才意识到欺凌的存在。但实际上,欺凌有很多形式。校园欺凌常常是隐形的,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带来的心理创伤也可能持续终生。◍身体欺凌:直接的肢体攻击,如殴打、推搡◍言语欺凌:当众恐吓、辱骂,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等◍关系欺凌:通常是对人际关系的操纵,孤立或排斥受害者、散布谣言、暗中败坏受害者的声誉或贬损其社会地位◍网络欺凌:使用社交媒体来传播谣言和八卦、发送辱骂或伤害性信息◍性欺凌:对他人性别特征、性别特质、性倾向或者性别认同进行贬低、攻击或者威胁,如荡妇羞辱、对发育较早的女孩指指点点等◍偏见欺凌:对不同性取向、种族、宗教的人有偏见并表现出歧视的语言和行为。校园欺凌可能是一对一的,也可能是聚众行为(mobbing,即一群人对于某一个人的欺凌。后者通常以一个主要欺凌者为首,其他人或起到协助作用,或坐视不管。然而,起哄和默许都让欺凌得以进行下去。

03「袖手旁观」有错吗?

校园欺凌行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不会孤立地发生于欺凌者与受害者之间,旁观者也是欺凌事件中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者。芬兰图尔库大学 Christina Salmivalli 等人归纳了 4 种校园欺凌中的旁观者角色。即:协助攻击者、煽风点火者、保护者、局外人。协助攻击者(assistant:虽然不是欺凌的主要发起者,但会协助欺凌者捉弄、摧残受害者,如欺凌者身后负责落井下石的小跟班。煽风点火者(reinforcer:虽然没有发起欺凌事件,但会向欺凌者提供积极的、煽动性的反馈,如大笑、欢呼,这些会助长欺凌者的表现欲,从而使欺凌者变得更加具有攻击性,使欺凌行为持续时间更长、强度增大或发生次数增多。局外人(outsider:回避欺凌情境,认为欺凌事件与自己无关。但这样的沉默也会被欺凌者理解为默许,从而使其更加有恃无恐。保护者(defender:积极支持和安慰受害者,制止欺凌行为,积极地告诉家长老师实情。他们是欺凌事件中的「救援队」,是唯一有可能使得欺凌行为减少的行动者。

与欺凌者类似,协助攻击者、漠不关心者,都会加剧受欺凌者的创伤体验和日后的不良适应。当他们回想创伤过往时,比个人羞辱更让人痛苦的正是众多旁观者的冷漠和拒绝。你可能不知道,「旁观者」的态度与行为表现,是影响欺凌氛围和事件走向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当有旁观者站出来制止欺凌时,50% 的欺凌事件会在 10 秒钟内结束(Hawkins 等,2001)在欺凌事件中,仅仅是一个保护者的出现也会使受欺凌者得到安慰,从而更好地从心理创伤中恢复,而班级中保护者越多,欺凌行为便越会失去滋生的土壤。成为保护者不仅仅是帮助受害者,也是自救。因为,旁观者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受欺凌者。正如马丁·尼莫拉的那句忏悔诗:「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04「欺凌者」更可能盯上谁?

谁都有可能被欺凌,但一些人被欺凌的风险更高。因为欺凌者试图通过欺凌行为建立「特权感」,保证自己属于「规范」和「大多数」。所以,他们倾向于搜寻群体中「不一样」,并且看起来不会反抗自己的人。具体来说:性少数(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他们在青少年时比同龄人更易成为欺凌目标 。一些性别角色不太「典型」青少年受到欺凌的几率也较高;个人外貌或生理特征「明显」。如超重、瘦弱、早熟的学生会比他人更容易遭受嘲笑、排斥、羞辱甚至是身体伤害;有心理健康状况的人。如抑郁、焦虑、低自尊等特征,易被欺凌者所察觉,并成为其攻击目标;性格较为内倾的人。尤其是,如果他们的朋友较少或被边缘化,也会增加受欺凌的几率;转学/留级生。如果无法完全融入新的同伴群体,也更容易受欺凌。欺凌往往毫无理由。即使是受欢迎、聪明、有吸引力的孩子也可能会被欺凌。在某个学校让他受欢迎的特质,换到另一个学校,反而可能成为他被欺凌的理由。请记得:受害者无罪。你的温柔良善并非过错。

05「校园欺凌」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1.被欺凌者的不良后果

少年时代是人们形成三观、建立自我同一性的重要时期,在这期间形成的对世界的信念通常会伴随一生。有的人被欺凌后得到了朋友、家长、老师的支持,于是伤害被降低到最小,但对于一些孤立无援、硬生生熬过学生时代的人来说,被欺凌的阴影并不能在毕业之后就立马消除,心灵的创伤需要用大量的时间和爱去抚慰。研究表明,校园欺凌受害者:◍患生理疾病的风险增加。如出现感冒、头疼、睡眠问题等躯体症状。◍显著增加受害者成年后出现抑郁、焦虑、惊恐障碍和自杀倾向的风险,超过一半的受欺凌者曾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被欺凌的经历可能导致他们产生「习得性无助」,认为自己无力改变现状,从而变得绝望、消沉。◍感到缺乏自信,自尊降低,难以维持正常的人际关系。当一个孩子持续地被一群人称为「胖子」或者「丑八怪」时,他们会相信这是对的,怀疑自己的价值,认为自己不配得到爱和尊重,很难信任他人,也就难以和人建立起亲密、坦诚的关系。◍影响正常学习。在学校受到欺凌可能会让孩子对校园环境产生恐惧,很难专注于学习,甚至逃课、抗拒上学,这都会导致他们成绩下滑,而成绩下滑又会加剧他们的焦虑,使他们未来在教育水平以及职业和经济收入方面也会处于相对劣势。◍严重行为问题。长期受欺凌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得不到合理释放,被欺凌的孩子很可能会发展出品行障碍。2017 年腾讯新闻做的一项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 3 6 千名网友中,超过一半的人亲身遭遇过校园霸凌,24.2% 的人曾霸凌过别人。而在这些霸凌者中,约 83.9% 的人曾经被霸凌过。

2.欺凌者的不良后果

是的,欺凌者看似能从暴力、操纵行为中获得快感,但如果没有被及时干预,欺凌行为可能也是堕落的种子。研究发现:◍欺凌者更易形成不良人格,有更高的犯罪率。在校园中通过暴力获得权力感和快感的经验,会使得欺凌者在未来更可能采用相似的行为方式。他们易滋生欺凌者恃强凌弱、敏感多疑等不良人格特点,导致成年后多表现出固执、 偏执、狭隘及易怒的倾向,容易与周围人发生摩擦,难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欺凌行为也会增加个体吸烟、酗酒以及其他暴力行为。元分析表明,进行校园欺凌的个体日后药物滥用的风险是其他人的 2 倍。欺凌者易出现社会化障碍,体验到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Gini 等人(2009)的元分析结果表明,与没有参与校园欺凌的学生相比,欺凌者短期内出现身心障碍的风险更高,但仍低于被欺凌者。

研究还发现,欺凌者往往也曾是欺凌受害者。他们从家庭或曾经的校园环境中习得了暴力行为。如《少年的你》中的魏莱,在家庭中受到父亲的冷暴力于是通过在学校中欺凌其他同学从而获得掌控感。但无论是曾经被欺凌还是家庭教育缺失,都不能成为一个人恶意欺凌同学的理由。

06遭遇「校园欺凌」,我能怎么办?

1. 如果你正在遭遇校园欺凌

不要给欺凌者想要的反应。向欺凌者坚定说「不」,传递出「你不害怕,也不会接受他们的行为」的信息。◍尽早与父母或可以信任的成年人交谈。例如老师、主任或校长。欺凌者也会进行「服从性测试」,当他们试探发现受害者不会反抗、告诉家长后便会变本加厉,所以最好在一开始就坚定地抗争。

寻找一个伙伴,即使对方不能防止你受到欺凌,但这时候的情感陪伴可以支持你,也可以鼓励你寻求帮助和解决困境,防止你遭受更多的心灵创伤。

不要像欺凌者一样对待自己。学习善待自己,自我关怀。如果你也像他们一样指责自己,为自己的性格、外貌感到羞耻,给自己你所期待的爱:仅仅自己的存在就是有价值的。

2.如果你是家人或师长

作为家长,首先要意识到校园欺凌的普遍性、随机性。在此基础上:

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如果欺凌已经发生。1)拒绝「受害者有罪论」。坚定地站在孩子身后,把孩子的感受和情绪放在第一位,细心听孩子讲述「发生了什么」。告诉孩子被欺负不是他的错。父母积极的情感支持会成为受欺凌者的坚强后盾。2)第一时间找到学校和老师,询问事实和处理进展。3)关注后续影响。在孩子受到欺凌后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关心,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作为老师和学校:

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与防止校园欺凌有关的指导文件

1.《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三、组织实施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7月底前完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已经202112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51日起施行。第五条 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开展以下工作:(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2021525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91日起施行。

第三章 专项保护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对学生开展相应的专题教育,并且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教育、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形,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认定构成欺凌的,应当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训导、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联合调查机制,进行认定和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三)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五)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六)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抵制校园欺凌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告诉孩子们

既不要做施暴者

也不要做受害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版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心理教研室
丰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